4月27日下午,“形势与政策”大讲堂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由北师港浸大教务长李建会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耿骞教授作为主讲嘉宾,为我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主题是“国际数据立法与隐私保护的现状和进展”。

李建会教授主持讲座
当今社会已进入大数据时代,大数据的应用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与此同时,如何保障国家机密、维护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俨然已成为目前大数据影响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事实上,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的个人隐私问题很早就受到关注和重视,国家通过立法手段来解决数据信息,对于个人隐私保护也采取应对措施,但是近年来,国家数据泄露事件、个人隐私侵权行为频发,信息安全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
耿教授首先讲述了“剑桥分析”的案例。2018年,剑桥分析公司的组织者利用其所建立的个人信息分析计算模型,根据简单的个人信息就能推断出该数据提供者可靠的个性特质。而这些基本的分析数据来源于社交网站上的交互信息和行为数据,例如平均基于Facebook上的68个“点赞”,就可以高准确度预测用户的肤色、政治倾向,可预测内容还包括智力、宗教信仰或酒精、香烟的使用。但由于8700万用户数据被不当泄露给剑桥分析公司,经过两年多的交涉,美国联邦法院最终裁定通过50亿美元达成和解协议。
追踪剑桥分析事件的的始源,最重要的就是研究客户关系管理。这是一种企业管理的思想,后来演变成为一种管理系统,它通过对客户的授权活动、销售过程和数据的采集,分析并改善服务的品质,目的是提高客户满意度,维持客户忠诚度,这是一种企业与客户的良性互动,这个分析系统对于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诚然,大数据社会下,日常生活的大部分行为都已经融入海量的交易数据中,且有些用户数据分析的活动是积极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数据变成了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生产要素,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讲座现场
同时,耿教授也提到,2021年国内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反映出企业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会更大范围的使用到用户的隐私内容,这就需要通过正确辨别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含义及类型,有针对性、有选择性的使用数据,避免隐私侵权扩大化事件的发生,公共数据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一切担负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人文数据和物理环境数据,包括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非公共数据是指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国家安全利益等敏感性问题的社会人文数据。
在谈到国际社会的三种数据立法类型时,耿教授分别对欧盟的数据立法、美国的立法形式比较分析,并且也解读了我国数据立法的发展进程,我国的数据立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执法和裁判的过程也与前两种不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该法进一步细化、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应遵循的原则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最大限度的保护个人隐私。

主讲人耿骞教授
最后,在谈到近年来中国数据立法的发展与数据安全的问题时,耿教授引用了中国某互联网巨头公司董事长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的演讲,该发言人表示,目前中国仍在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建议国人应该更加开放包容,避免隐私问题高度敏感,如果人们愿意用隐私交换便捷性,互联网企业就可以用数据做更多事来服务用户。企业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与用户接受的最大限度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体系的保障来完善二者之间的博弈。
文:中国语言文化中心 闫润菡
图:中国语言文化中心 杨勇